首页          外遮阳隔热         内遮阳        控制系统       布 料       工程图例        建筑节能   

 

 

 

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

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GB50189(2005年4月4日发布、2005年7月1日实施,GB50189-93同时废止)适用于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。其主要内容如下:

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

1.1一般规定

1.1.1建筑总平面的布置和设计,宜利用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,利用夏季自然通风。建筑的主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。

1.1.2严寒、寒冷地区建筑的体形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.40。当不能满足本条文规定时,必须按GB50189-2005第4.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。

1.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

1.2.1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应按表1.2.1确定。

表1.2.1主要城市所处气候分区

气候分区

代表性城市

严寒地区A区

海伦、博克图、伊春、呼玛、海拉尔、满洲里、齐齐哈尔、富锦、哈尔滨、牡丹江、克拉玛依、佳木斯、安达

严寒地区B区

长春、乌鲁木齐、延吉、通辽、通化、四平、呼和浩特、抚顺、大柴旦、沈阳、大同、本溪、阜新、哈密、鞍山、张家口、酒泉、伊宁、吐鲁番、西宁、银川、丹东

寒冷地区

兰州、太原、唐山、阿坝、喀什、北京、天津、大连、阳泉、平凉、石家庄、德州、晋城、天水、西安、拉萨、康定、济南、青岛、安阳、郑州、洛阳、宝鸡、徐州

夏热冬冷地区

南京、蚌埠、盐城、南通、合肥、安庆、九江、武汉、黄石、岳阳、汉中、安康、上海、杭州、宁波、宜昌、长沙、南昌、株洲、永州、赣州、韶关、桂林、重庆、达县、万州、涪陵、南充、宜宾、成都、贵阳、遵义、凯里、绵阳

夏热冬暖地区

福州、莆田、龙岩、梅州、兴宁、英德、河池、柳州、贺州、泉州、厦门、广州、深圳、湛江、汕头、海口、南宁、北海、梧州

《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》GB50176-93,将全国建筑热工设计分为严寒地区、寒冷地区、夏热冬冷 地区、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(见全国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图)。

1.2.2根据建筑所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,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1.2.2-1、表1.2.2-2、表1.2.2-3、表1.2.2-4、表1.2.2-5以及表1.2.2-6的规定,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Km。当建筑所处城市属于温和地区时应判断该城市的气象条件与表1.2.1中的哪个城市最接近,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符合那个城市所属气候分区的规定,当本条文的规定不能满足时,必须按GB50189-2005第4.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。

表1.2.2-1 严寒地区A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

围护结构部位

体形系数≤0.3传热系数K W/(m2·K)

0.3<体形系数≤0.4传热系数K W/(m2·K)

屋面

≤0.35

≤0.30

外墙(包括非透明幕墙)

≤0.45

≤0.40

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

≤0.45

≤0.40

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或楼板

≤0.6

≤0.6

单一朝向外窗
(包括透明幕墙)

比≤0.2

≤3.0

≤2.7

0.2<比≤0.3

≤2.8

≤2.5

0.3<比≤0.4

≤2.5

≤2.2

0.4<比≤0.5

≤2.0

≤1.7

0.5<比≤0.7

≤1.7

≤1.5

屋顶透明部分

≤2.5

表1.2.2-2 严寒地区B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

围护结构部位

体形系数≤0.3
传热系数K W/(m2·K)

0.3<体形系数≤0.4
传热系数K W/(m2·K)

屋面

≤0.45

≤0.35

外墙(包括非透明幕墙)

≤0.50

≤0.45

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

≤0.50

≤0.45

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或楼板

≤0.8

≤0.8

单一朝向外窗
(包括透明幕墙)

比≤0.2

≤3.2

≤2.8

0.2<比≤0.3

≤2.9

≤2.5

0.3<比≤0.4

≤2.6

≤2.2

0.4<比≤0.5

≤2.1

≤1.8

0.5<比≤0.7

≤1.8

≤1.6

屋顶透明部分

≤2.6

表1.2.2-3 寒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

围护结构部位

体形系数≤0.3
传热系数KW/(m2·K)

0.3<体形系数≤0.4
传热系数KW/(m2·K)

屋面

≤0.55

≤0.45

外墙(包括非透明幕墙)

≤0.60

≤0.50

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

≤0.60

≤0.50

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或楼板

≤1.5

≤1.5

外窗(包括透明幕墙)

传热系数
KW/(m2·K)

遮阳系数SC
(东、南、西向/北向)

传热系数
K
W/(m2·K)

遮阳系数SC
(东、南、西向/北向)

单一朝向外窗
(包括透明幕墙)

比≤0.2

≤3.5

≤3.0

0.2<比≤0.3

≤3.0

≤2.5

0.3<比≤0.4

≤2.7

≤0.70/—

≤2.3

≤0.70/—

0.4<比≤0.5

≤2.3

≤0.60/—

≤2.0

≤0.60/—

0.5<比≤0.7

≤2.0

≤0.50/—

≤1.8

≤0.50/—

屋顶透明部分

≤2.7

≤0.50

≤2.7

≤0.50

有外遮阳时,遮阳系数=玻璃的遮阳系数×外遮阳的遮阳系数;无外遮阳时,遮阳系数=玻璃的遮阳系数。

表1.2.2-4 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

围护结构部位

传热系数
K
W/(m2·K)

屋面

≤0.70

外墙(包括非透明幕墙)

≤1.0

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

≤1.0

外窗(包括透明幕墙)

传热系数
K
W/(m2·K)

遮阳系数SC
(东、南、西向/北向)

单一朝向外窗
(包括透明幕墙)

比≤0.2

≤4.7

0.2<比≤0.3

≤3.5

≤0.55/—

0.3<比≤0.4

≤3.0

≤0.50/0.60

0.4<比≤0.5

≤2.8

≤0.45/0.55

0.5<比≤0.7

≤2.5

≤0.40/0.50

屋顶透明部分

≤3.0

≤0.40

有外遮阳时,遮阳系数=玻璃的遮阳系数×外遮阳的遮阳系数;无外遮阳时,遮阳系数=玻璃的遮阳系数。


  1 2 ㄧ第1页ㄧ共2页 返回

版权所有:广州叶绿遮阳产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  ㄧ2007.©
粤ICP备05065470号